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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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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研究员消息,5月11日,江苏海安市(南通市代管)出台政策,对因动态升级管理要求停业的民办幼儿园、在卫健委备案的托育机构,根据通告要求的停业天数,按实际入园幼儿数、收托数予以适当临时补贴。
对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包括供销社、工会、人防等部门对外出租的房屋)的托育机构减免3个月租金。
18日,海安市发改委与市卫健委联合发文,对依法经核准登记后,并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其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所用的水、电、气价格按照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
政策出台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凭市卫生健康部门的备案证书,向供水、供电、供气单位提出申请,享受这一普惠服务。
据测算,一般托育机构每年能节省1.5万元左右。
来源:托育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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