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托育服务的普惠性与可及性
普惠托育政策在全国全面推进,需要在供给侧发力,在财税上进行支持,还要转变需求端在托育市场长期存在的“心理惯性”从“托育意愿”到真正的“送托行为”是对政策目标达成效果的衡量标尺4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国家将通过示范城市建设带动普惠托育服务政策落地。
当前,托育服务迎来快速发展期,但也面临诸多挑战。笔者在多地调研发现,托位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出现“总量不足,相对过剩”的局面。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监管体系不完善、服务标准不规范、市场化机构收费过高等因素,是形成托育困境的症结所在。比如,一些地区出现托位剩余情况,原因是家长担忧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市场化机构收费过高等,因此“旺盛的托育意愿”与“犹豫的送托行为”之间形成对比。
解决之道是提高托育的普惠性与可及性
政府可考虑建立普惠托育服务成本核算制度,撬动和扶持民办托育机构增加供给,引导市场在坚持公益性基础上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实现收费标准平价。
值得注意的是,“普惠性”不能简单理解为价格低廉,不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在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位供给的同时,政府要积极承担市场监管责任,谨防效率损失。辖区婴幼儿家庭快捷到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是对“可及性”的要求,但需要兼顾“空间可及”和“供需匹配”,这就需要结合不同辖区婴幼儿家庭数量、需求结构等因素,对机构布局进行合理测算,防止布局“过密”带来的托位供大于求,或布局“稀疏”导致的距离不可及问题。
普惠托育政策在全国全面推进,需要在供给侧发力,在财税上进行支持,还要转变需求端在托育市场长期存在的“心理惯性”。
从“托育意愿”到真正的“送托行为”是对政策目标达成效果的衡量标尺。对于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既要从构建“托育友好社会”的外部环境出发,也要积极开展家庭“心理建设”。
来源:幼儿园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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