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都仑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了保证昆都仑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2〕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昆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昆区区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实施网上阳光招生。包头市新时代幼儿园、包头市育才幼儿园因改建、扩建的需要,2022年秋季停止招生。
(三)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实行自主招生,不受户籍、区域限制。
(四)优待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享受优待政策: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
3.符合《包头市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11项服务措施》和《昆区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10项服务措施》的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人员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幼儿不参与网报。符合第1条的请监护人于5月9日8:30--5月13日17:00,持相关证件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昆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A座301办理;符合第2条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符合第3条的由招商部门确认后,交昆区教育局办理。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前期准备
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办,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根据现有办园条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办法及程序,做好招生期间的各项宣传引导、组织实施等准备工作。
(二)公布招生方案
4月26日包头市教育局在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全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各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政策解读,同步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昆都仑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方案》,请家长为幼儿选择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
(三)关于昆区户籍适龄幼儿的招生程序
昆都仑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统一实行适龄幼儿网上预报名,各幼儿园进行审核、登记。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凡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9日8:30--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2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 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2.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5月15日--16日由监护人持预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带幼儿到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幼儿园留存。由于疫情原因,资审具体事宜如有变化,以预报名幼儿园通知为准。
适龄幼儿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且房户统一。
3.若资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幼儿将全部招收。若资审合格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5月21日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
4. 5月26--27日昆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5. 5月30日8:30--6月1日17:30,幼儿监护人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点击“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输入幼儿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幼儿园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6. 6月2日通过“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7.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于6月5日--6日8:30--17:30到幼儿园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8.昆区户籍电脑派位落空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6月7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昆区区属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四)非昆区户籍适龄幼儿的招生程序
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选择昆区区属民办幼儿园报名,或者6月8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昆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报名。
在招生期间,凡未按招生程序办理的,视为本年度不在昆区入园。为了便于家长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详见附件1《昆都仑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四、工作要求
1.规范办园行为。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10月底前,各幼儿园完成在园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提交工作。
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严格控制班额人数,中、大班班额已满的园所,严禁招收插班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幼儿入园。
2.规范收费工作。昆都仑区属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3.营造良好氛围。各幼儿园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来电、来访工作,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杜绝违规招生。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止,《昆都仑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昆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及时发布。
5.《关于昆都仑区属地企业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说明》详见附件,包钢幼教处关于印发《包钢幼教处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通知详见附件,未尽事宜由包钢幼教处负责解释。
昆都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电话 5225101
关于昆都仑区属地企业办幼儿园
的招生工作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市、区两级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大力支持下,逐步完善“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昆都仑区属地幼儿园办园模式多元化,有企业办园、教办园和民办园,已形成为幼儿和家长提供相对就近、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2〕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昆都仑区的实际情况,特对昆都仑区属地企业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做如下说明。
昆都仑区属地企业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招生政策解读由包钢幼教处制定,未尽事宜由包钢幼教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包钢幼教处 2165398 2101006
包钢幼教处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2〕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包钢幼教处幼儿园招生工作,合理安排好适龄幼儿入园,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本着“包钢职工优先、昆区户籍优先、先报先入、免试入园”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包钢幼教处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好各所幼儿园资源配置,按照昆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包钢幼教处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二)坚持“公益普惠”的原则。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根据《包钢幼教处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明确招生人数,科学合理安排班额及定员,根据招生人数提前做好规划。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年龄:凡年满三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中、大班可根据幼儿园实际和定员情况严格按幼儿年龄进行补招工作。
(二)招生对象:首批招收符合条件的包钢职工子女,先报先入;第二批与市、区教育局同步面向社会开放进行网上招生,招收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优待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享受优待政策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
3.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享受优待政策的适龄幼儿不参与网报,符合第1条的,请家长(法定监护人)于5月11日8:30-5月13日17:00,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相关证件到包钢幼教处203室进行办理,公示后安排入园;符合优待政策第2条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符合第3条的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包钢幼教处办理。
四、招生程序
(一)准备期:
1.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办,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招生期间的各项工作。
2.各幼儿园要根据幼教处下发的《包钢幼教处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和现有办园条件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办法,并上报幼教处进行审核,各园所招生计划由幼教处统一向市、区两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备。
3.4月26日包头市教育局在“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包钢幼教处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同步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布。
(二)招生期:
1.包钢职工子女批次招生:
4月中旬各园所进行包钢职工子女批次招生。优先招收双包钢职工子女、再招收父母一方为包钢职工子女。包钢职工为子女报名时需提供职工证明或员工卡等相关证明,按预报幼儿园要求为子女办理入园手续。其中,在包钢幼教处咿丫宝贝托育入学满一年的符合入园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按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昆区户籍网络批次招生:
①网上预报名:由监护人在5月9日8:30-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2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一经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②资审: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5月15-16日由其监护人持预报名表、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带幼儿到已预报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幼儿园留存。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由于疫情原因,资审具体事宜如有变化,以预报名幼儿园通知为准。
③派位:若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幼儿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5月21日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包钢幼儿园名单,5月26-27日昆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
④公布结果:5月30日8:30-6月1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btjy.net)”点击“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⑤6月2日“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名单。凡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入园。
⑥昆区户籍电脑派位落空的幼儿,6月7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报名。
3.非昆区户籍适龄幼儿的招生:
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6月8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报名。
(三)录入期:
1.参加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已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6月5日、6日8:30-17:30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2.经审查,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要严格按《幼教处幼儿入、退(转)园流程》办理新生录入相关手续,信息详实无误。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的视为自行放弃,不予保留学位。
3.正式报名需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健康检查记录卡》、幼儿1寸照片2张,并领取幼儿入园体检表。
4.各幼儿园要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并于9—10月两个月完成幼儿园在园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提交工作。
5.学期中有需要补录的各年龄段幼儿,必须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家长可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提交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园,同时做好入、退(转)园幼儿学籍管理工作。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招生人数严格按《包钢幼教处2022年定员标准》执行。
(二)幼教处招生办负责对各园所招生工作统筹安排、指导和监督;幼教处纪检监察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和抽查指导;各园所招生办对招生工作全面负责,做好对家长、社会的招生宣传,同时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幼儿因病无法坚持入园的应办理病假、休学等手续。在园幼儿无任何原因两个月未出勤的按自动退园处理,幼儿园按要求办理相关退园手续,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四)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试行)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2〕61号)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五)各幼儿园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杜绝违规招生。凡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止,未尽事宜由包钢幼教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2165398 2101006
青山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包头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2〕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
2.规范招生工作流程,实施网上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公(企)办幼儿园招生
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企办幼儿园可优先招收本企业职工子女。
1.公布招生方案
4月26日通过“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和“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青山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2.网上预报名
凡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9日8:30-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2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 填报准确、真实、完整的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
3.资审、派位
5月14日由幼儿监护人按照预报名表上显示的资审时间或幼儿园电话通知的时间,带领幼儿持预报名表、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在5月21日通过“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6日—5月27日期间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4.公布录取结果
参加派位幼儿监护人5月30日8:30—6月1日17:30可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派位录取结果,“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将发布派位结果查询公告。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5.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企)办幼儿园名单
区教育局将于6月1日通过“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非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有空余学位的公(企)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参加自主招生。
6.优待人员条件
(1)“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不需参加网报。幼儿监护人于5月13日8:30-17:00持单位证明、警(军)官证、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新世纪民族幼儿园进行资审,经公示后安排入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实行自主招生,不受户籍、区域限制。招生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公布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收费标准。
(三)其它类民办幼儿园招生
其他类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四)幼儿园托幼班招生
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 至3岁的幼儿。托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鼓励微小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幼儿中心)向0-3岁社区托幼照看服务转型,举办成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五)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延伸
鼓励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学前教育。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幼儿园要通过教育网站、家长会和园所微信平台等形式,积极宣传招生相关信息,增强服务意识,畅通咨询渠道,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规范收费、退费
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 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规范办园行为
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四)营造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公布联系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咨询工作。纪检部门对招生资审和电脑派位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做好防控工作
招生期间,资审、派位、报名等过程中要做好对幼儿家长的防控宣传和组织疏导,要求佩戴口罩,尽量乘坐私家车错峰前往,避免聚集,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幼儿园要做好预案,安排专人维持秩序,确保幼儿、家长和工作人员安全。
因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等情况,如需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区教育局将及时发布公告。
(六)时间安排
(七)其他事宜
本方案用于幼儿园招生工作,在此期间如与有关法律、国家政策相违背,将适时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
青山区教育局 3106406、 3106997
青山区民族幼儿园及各分园 3167627-8310
来源: 包头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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