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时间2021年 9月27日-28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主办,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南京培训中心协办的《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青海西宁正式开班,来自全国200多位托育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国家卫健委领导为培训会开幕式致辞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一级巡视员闫宏、二级巡视员徐拥军,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秀忠,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会长陈资全、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于小千、副秘书长王晓勤等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一级巡视员闫宏指出,目前托育服务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已经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各级政府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推进;二是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体系正在构建,近两年已初见成效,婴幼儿照护服务“四入”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婴幼儿照护事业的高度重视;三是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热情很高,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闫宏司长对参加培训的托育机构负责人明确了两点办托要求:一是要依法办托,服务群众,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和规范,对儿童的安全健康负主体责任,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责任人员终身禁入。二是要规范发展,示范创业,加强对国家政策法规的学习,树立科学的育儿观,促进托育服务的内涵建设。
陈资全会长为托育学组颁发证书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儿童与福利的策略措施第5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制定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纲要还明确了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为加强全国托育机构之间的经验交流,促进医育结合托育服务模式的发展,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婴幼儿养育照护专委会于2021年5月20日正式成立了托育学组,旨在为全国托育机构打造一个交流学习平台,提高托育机构在婴幼儿照护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推动托育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培训会开幕式上,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会长陈资全为托育学组组长及副组长颁发证书,并对托育学组目前已开展的相关工作表示肯定和支持。此次青海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开班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婴幼儿养育照护专委会托育学组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的领导下,将于长春、广西、江苏、山东等地相继开展托育专业培训,为国家托育服务专业人才的培训事业贡献力量。
育儿学校开学启动仪式

培训会开幕式最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一级巡视员闫宏、二级巡视员徐拥军,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秀忠,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会长陈资全、副秘书长王晓勤、婴幼儿养育照护专委会主任委员许培斌共同启动了“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育儿学校开学”仪式,旨在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在卫生保健和婴幼儿照护相关机构开办育儿学校,为广大照护人员提供优质可及的养育照护专业指导服务。
国家卫健委领导参观青海乐兴省级示范托育

此次培训会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一级巡视员闫宏、二级巡视员徐拥军,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秀忠,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婴幼儿养育照护专委会主任委员许培斌等领导还专门到青海乐兴省级示范托育中心进行了参观考察,闫宏司长对青海乐兴省级示范托育中心医育结合的办托模式表示了高度认可和肯定,指出这种收费合理、公建民营的托育形式是国家普惠托育未来发展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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