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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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协举行民生协商论坛,围绕“推进‘浙有善育’体系建设”协商议政。会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卫健委等多部门针对婴幼儿照护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权威回应。

针对托育机构不足、小区周边没有托育机构等问题,浙江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浙江正在试点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在未来社区指标体系中,明确了“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和社区照护驿站,要求设施完备,安防监控设备全覆盖”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在建设中落实,并以引导性指标方式,鼓励“通过公建民营、单位办托、幼托一体等方式举办托育机构,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全覆盖,探索家庭式共享托育等新模式,依托‘浙里善育’数字化平台,搭建社区育儿一件事掌上服务平台,提供照护课程”。

同时,浙江省风貌办将从存量空间挖潜、服务功能梳理、管理运营指导等多个方面深化研究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配置方案,为社区多样化落实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支撑。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浙江省教育厅也在持续推进服务配套。“浙江全省幼儿园主要承担3-6岁孩子的保教服务,但教育部门也鼓励有学位资源富余的幼儿园举办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入托。结合人口变化预测,到2025年全省幼儿园可增加2-3岁托位2.5万个。”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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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根据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把儿童保健工作与托育服务紧密相结合,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医育结合”的托育服务理念,竭力推进托育服务体系普惠、优质、均衡、高效发展。

其中,依托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搭建婴幼儿照护指导平台。依托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核心专家团队力量,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照护服务指南》和《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和社区照护服务指南》两大专业性服务指南,并率先打破原有儿童保健与儿科医疗分设分割、幼教人员和儿童保健人员隶属不同系统的局面,创新儿科和儿童保健类人才统一培养使用、幼师到妇幼保健院执业的管理模式;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3岁以下婴幼儿发育筛查,标准化推进省、市、县、乡镇四级筛查网络建设,形成儿童健康管理分级诊疗新格局;创新提出了“医育结合”托育服务模式,出台了《关于推进婴幼儿照护医育结合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医育结合签约服务等4大任务。同时,通过建设全省统建“浙有善育”智慧托育数据集成,整合孕前孕期及儿童保健等妇幼数字资源,打通医疗、保健、预防等系统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还推广“中医护苗”工程,倡导“国医养国娃”,将中医药融入婴幼儿照护服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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